改寫香港同志歷史的偉大人物
結婚,可以是一個人生階段,也可以是一種形式,更可以是一種愛的承諾。若一男一女想結婚,不過是在結婚證上簽字,擺酒,度蜜月,婚紗照,一氣呵成並理所當然。若男與男,女與女,甚而跨性別者想結婚,則要想想,我們可以嗎?就算可以,結婚以後呢?

來自香港的公務員梁鎮罡 Angus Leung 及外籍機師丈夫 Scott Adams 是一對同性戀人,他們早在2014年於新西蘭結婚並取得結婚證書。然而,任職公務員的 Angus 發現另一半卻不能在香港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評稅,只因同性婚姻並不獲香港法律承認。Angus 於2015年平安夜當天提出司法覆核,經歷四年半的訴訟後,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他勝訴。

Angus 及丈夫犧牲的時間與資源,並不只是為了爭取配偶福利,對整個 LGBT 而言,他們爭取的是基本的人權和平等的對待,亦正是 LGBT 群體一直以來對社會的期待。只是一直以來,性小眾的聲音在香港社會得不到重視,甚至慢慢被遺忘。也因為梁先生身為公務員的身份,成為了挑戰政府政策的必須條件,披露政府一直以來標榜自己是一個平等機會僱主的假象。梁先生及其丈夫並沒有責任去做這件事,但正是他們的恰好的條件與堅持,讓他們擔上勇者的責任與政府及社會對抗,為 LGBT 群體在壓迫的社會打開了另一個出口。

回顧香港同志爭取平權的歷史,關於 LGBT 群體的上訴個案不勝枚舉,例如2007年推翻廣管局對《同志·戀人》不適合於合家歡時段內播放決定;2018年女同志MK上訴香港只容許男女的異性婚姻,有違平等原則,最終敗訴;同年岑子杰不滿海外締結同性婚姻未被香港政府承認而提出司法覆核,最終亦敗訴等等。這些個案雖有勝有敗,但卻成為了我們爭取平權的基石。

有人覺得現在社會進步,能接受性別多元化的人越來越多,與10年前相比之下,排擠程度相見甚微。是教育的進步,是文化的趨勢,是個體的進化,還是政治的改革?其實更重要的是,有人為不公而發聲,有人為爭取應得的權利而改寫歷史。

就終審法院於2019年6月6日有關梁鎮罡 Angus 上訴一案所頒下的判決,稅務局已於2019年6月10日更新「稅務易」系統,讓在海外締結有效同性婚姻的納稅人可透過「稅務易」提交海外已婚(marriage)的同志伴侶合併報稅。假若有已提交文本或電子報稅表的納稅人希望修改其配偶的資料,可以書面或經「稅務易」向稅務局提出。
Angus 及 Scott 的勝訴只是香港同志歷史其中的一個開端,相信 LGBT 的每一位都可以是勇者,為自己的權利發聲,請不要覺得孤單!特意送上側田的命硬給大家,聽住嚟睇呢個故事特別有感覺:
他反對就反對
亦都跟你愛下去
二百年後再一起
應該不怕旁人不服氣
誰人又可控訴廿個十年
仍然未捨棄
換個時代再一起
等荊棘滿途全枯死
這盼望很悠長~~ 撐到尾